年第10号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锂离子电池等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公告如下:
年8.1号起开始,电子电器产品使用的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移动电源以及电信终端产品配套用电源适配器/充电器(以下统称新纳入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
一、自年8月1日起,指定认证机构开始受理新纳入产品CCC认证委托,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信息技术设备》和附件中列明的适用标准开展认证工作;自年8月1日起,未获得CCC认证证书和标注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新纳入产品指定认证机构和实验室名录另行公告。
二、对新纳入产品的CCC认证范围界定详见附件。其中,对于电子电器产品使用的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现阶段先行对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开展CCC认证;对于其他电子电器产品使用的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待条件成熟后,适时开展CCC认证。
三、鉴于GB—《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技术规范》将于年1月1日强制实施,为降低企业获证成本,指定认证机构按照该标准开展相关产品CCC认证工作。四、指定认证机构和实验室应在认证风险可控、保证认证质量的前提下,积极采信已有合格评定结果,减轻企业负担,便利企业获证。
附件:新纳入产品CCC认证范围界定市场监管总局年3月14日
GB-: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技术规范
年12月29日,GB-《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技术规范》正式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计划于年1月1日取代目前实施的标准GB-。
新GB-对电池电安全试验、电池环境安全试验、电池组环境安全试验、加速冲击、电池组电安全试验、电池组保护电路安全要求等有要求。新标准GB-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更改了术语锂离子电池、锂离子电池组充电上限电压、上限充电温度及上限放电温度的定义;增加了术语标称电压、额定能量、参考试验电流、充电限制电压、放电终止电压、下限充电温度、下限放电温度及可允许的最高电池表面温度及定义;删除了术语泄气及破裂及定义﹔
b)更改了电压测量公差、增加了转速测量公差
c)更改了温度测量方法,测试用充放电程序样品的要求、样品容量测试、样品预处理、试验项目及试验顺序;
d)更改了一般安全性的考虑、安全工作参数及标识和警示说明的要求﹔
e)更改了高温外部短路、过充电及强制放电,删除了常温外部短路;
f)更改了低气压、温度循环、振动、加速度冲击及挤压;
g)更改了低气压、温度循环,振动、跌落及阻燃要求;
h)更改了概述、过压充电、过流充电、过流放电及反向充电,并将静电放电移至样品预处理中;
i)更改了概述过流充电保护及过流放电保护,删除了耐高压;
j)更改了概述及充放电温度控制更改了一致性要求及试验要求;
k)增加了工作范围示例、吞咽量规试验工装、安全关键元器件参考标准(见附录D)及可燃性试验方法;
l)更改了试验顺序;
m)删除了质量控制过程要求示例、设计和制造工艺、钴酸锂-石墨体系电池的工作范围示例及重物冲击试验工装
需要了解和办理锂电池和电池组充电宝GB标准,CCC认证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