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CommunicationsProductCertificationCente,CCPC交通产品认证中心。中交(北京)交通产品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是在交通运输部领导和支持下,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第三方独立地位的权威性交通产品认证机构。
交通部发布《关于推进交通产品认证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要求交通产品认证机构及签约检测机构严格遵守行业自律有关规定,接受社会监督,以确保认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
交通产品认证是国际通行的规范市场和质量管理的重要手段,建立和实施交通产品认证制度,对从源头上控制交通产品质量,防止劣质交通产品进入交通建设和运输市场具有重要意义。《意见》要求,交通产品认证工作要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家认监委”)统一管理和监督下,在交通行业产品质量主管部门指导和推动下,结合行业实际,建立政府指导、社会监督、认证机构组织实施、检测机构技术支持的工作体系,按照“突出专业、服务行业、独立公正、规范高效”的原则开展工作。
据悉,经国家认监委批准,中国船级社和中交(北京)交通产品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已具备开展交通产品认证的基础和条件,承担交通产品认证的受理、审查、颁发认证证书及后续监管等具体实施工作。交通部要求交通产品认证机构进一步研究交通产品特点,健全和完善交通产品标准,科学制定认证实施规则;签约检测机构应具备国家及交通部认证相关资质,严格按照交通产品标准和认证实施规则完成产品的检验工作,出具真实、可靠的检验报告,为认证机构提供产品认证检验依据;同时,认证机构及签约检测机构必须严格遵守行业自律有关规定,接受社会监督。
据有关人士介绍,目前实施认证管理的交通产品主要包括:公路及桥梁工程材料、构件,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道路施工专用设备,汽车挂车车轴、支撑装置及附件,汽车维修、检测、诊断设备,汽车和船舶用节能添加剂、色漆或清漆等涂料,船舶及航海保证设施,船舶装卸设备及附件,潜水救捞设备,航标器材及船舶环保设备,起重机、挖掘机用具,其他升降、搬运装卸和仓储设备及零部件。今后,还将根据需要逐步扩大产品认证范围。
交通产品认证中心最基本的认证模式是产品检验+初始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具体流程见下图)。
有关环节说明如下:1.委托与受理委托方应提供的材料:(1)认证委托书(2)企业营业执照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3)当委托方与生产厂、制造商不一致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如制造商的授权文件、与生产厂的委托加工合同;(4)质量手册(或等效的管理制度)文本和程序文件(或等效的管理制度)目录;(5)委托认证产品所有规格型号的产品设计图纸;(6)生产设备、检验仪器设备和委托认证产品关键件备案清单;(7)品牌使用证明(如商标注册证明或有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2.产品检验产品检验一般采用抽样或检验报告确认的方式,具体要求根据产品特点,并按照认证实施规则确定。3.工厂检查工厂检查主要内容为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检查,检查过程依据《交通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通用要求》进行。工厂检查一般在产品检验合格后进行,特殊情况时产品检验的抽样与工厂检查同时进行。4.认证决定认证决定工作依据《CCPC认证决定程序》、《CCPC认证证书批准、保持、暂停和撤销程序》和《CCPC认证变更、扩大或缩小程序》的相关规定进行。5.颁发证书对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颁发“交通产品认证证书”或“交通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将获证信息上报国家认监委。获得认证证书的企业,可以在获证范围内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6.获证监督在证书有效期内,从颁发证书次年起,交通产品认证中心每年对获证企业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和/或监督检验,以确保企业具备持续生产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产品的能力。通过监督检查的,准许其继续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