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开展了年度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质量评价、监督检查和验收认定工作,经市(州)市场监管局初审推荐、专家审核、现场评价、网上公示,经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研究决定认定:
★合江县等8个县(市、区)为“四川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
★同意保留梓潼县等13个县(市、区)现有称号;
★不再保留米易县“四川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称号、不再保留遂宁市安居区“四川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称号。
▼年度四川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名单
▼保留现有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称号名单
▼不再保留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称号名单
同时,四川省市场监管局也要求各推荐单位加强对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认证活动的监督检查,严格查处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内违法、违规认证活动,对不能持续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报请省市场监管局撤销“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称号。
来源:四川省市场监管局、消费质量报
原标题:《四川公布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