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截止时间
年度第二批绿色企业和项目认定申报工作受理时间截止日期为年12月18日18:00。
二、申报范围
符合《认定办法》中认定条件有关规定的绿色企业和项目。绿色企业是指将可持续发展理念和实现环境与社会效益纳入企业经营管理全过程,并取得成效的企业。企业主营业务所属行业属于绿色产业领域或在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方面表现良好的企业。“绿+企业”是指将可持续发展理念和实现环境与社会效益纳入企业经营管理全过程,并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企业主营业务所属行业属于绿色产业领域或在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方面表现优秀的企业。绿色项目是指有利于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项目建设运营及管理,包括产业园区绿色升级、绿色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业绿色化改造升级、绿色城镇基础设施、绿色交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产业等领域。
三、认定条件
申报绿色企业认定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符合《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绿色企业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3)的评价要求;
(二)企业依法设立,证照齐全,存续期满一年,且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本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
(三)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不良信用记录主要包括信贷、债券等逾期,担保的企业、个人违约等);
(四)申请认定近三年内或成立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质量事故或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行为,未受到安全、环境、质量主管部门处罚;
(五)污染物排放或处置、披露符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相关标准要求,按规定办理相关许可证并缴纳相关费用。
申报绿色项目认定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符合《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绿色项目目录》所列项目范围及评价要求;
(二)符合国家和广东省制定的产业政策、用地政策、环保政策、节能政策、海岛管理政策;
(三)须达到地方和相关行业的环保标准。项目所在地区有污染物排放限值的,应满足相应的污染物排放限值,同时还须满足所处行业特征污染物或重点控制污染物的排放标准;
(四)申报绿色项目认定时,应具备项目立项文件;
(五)不在国家、省、市淘汰落后产能以及“两高一剩”产业目录里。
申报绿色项目认定的项目业主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或机构依法设立,证照齐全,存续期满一年,且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本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
(二)企业或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不良信用记录主要包括信贷、债券等逾期,担保的企业、个人违约等);
(三)申请认定近三年内或成立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质量事故或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行为,未受到安全、环境、质量主管部门处罚;
(四)污染物排放或处置、披露符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相关标准要求,按规定办理相关许可证并缴纳相关费用。
四、扶持政策
(一)对获得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贷款的企业和项目,按其贷款金额的1%给予贴息,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万元,贴息期限3年。
(二)对获得小额贷款公司6个月(含)期限以上贷款的绿色企业和项目,按其实际贷款发放额(不含同业拆借)的1%给予贴息,单个绿色企业每年最高50万元,贴息期限3年。
(三)对发行绿色债券的企业,债券存续期内按其实际付息额的10%给予贴息,同一笔债券业务补贴期最长3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万元。
(四)对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的绿色企业分阶段给予总额万元奖励。对绿色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企业给予万元奖励,对绿色企业进入新三板创新层、精选层企业分别再给予50万元、万元奖励,对绿色企业从新三板精选层转板上市再给予最高万元奖励。对挂牌广东股权交易中心、中证报价私募股权市场的股份制绿色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奖励,对挂牌广东股权交易中心的注册登记为有限公司的绿色企业给予1.5万元奖励。
(五)融资租赁公司为绿色企业(项目)生产设备技术改造提供融资租赁业务,按实际交易额的1%分别给予绿色企业(项目)、融资租赁公司奖励,单个企业(项目)、融资租赁公司每年最高分别为万元。
(六)中小微企业通过绿色企业和项目认证的,对认证费用给予%补贴,每次认证最高补贴1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最高50万元。
科泰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