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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认证机构获得认可的基本情况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发布:认证机构发展报告,证果果小编对《年认证机构获得认可的基本情况》做了整理,供大家阅读了解。

认证机构获得认可的基本情况

截至年底,认证机构数量为家,获得认可资格的认证机构为家,占机构总量的26.5%。其中,获得CNAS认可资格的机构为家,获得CNAS认可资格并同时持有国外认可资格的认证机构60家,仅持有国外认可资格的认证机构30家;截至年底,我国共颁发产品、管理体系、服务认证证书.47万张,其中,取得认可资格的认证机构发放的有效证书.63万张,占比88.15%。带有认可标识认证证书.83万张,占证书总量的41.93%,其中带有CNAS认可标识证书.22万张,带有境外国家或地区认可标识证书26.61万张。国外(地区)认可机构在华开展认可活动的认可机构29家,主要覆盖领域是管理体系、自愿性产品认证以及服务认证。按认证机构颁发带有境外认可标识证书数量分布,境外认可机构开展活动较为靠前的是:英国皇家认可委员会(UKAS)、美国国际认可服务公司(IAS)、美国国家标准协会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ANAB)、大洋洲认可委员会(JAS-ANZ)、德国认可委员会(DAkkS)和荷兰认可理事会(RVA)、法国国家认可委员会(COFRAC)加拿大标准委员会(SCC),占境外认可标识证书的98%。

认可是国际通行的衡量认证机构服务能力的基本方法,通过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评审,证实认证机构是否具备开展合格评定服务能力。在认证机构资质审批对认证机构技术能力无法起到证实作用的情况下,实际上,没有获得认可的认证机构不具备开展认证活动的基本能力。在国际市场上,认证机构通过获得认可后才可能取得市场信任、开展认证工作;在我国,因为一些认证机构持有国家认监委颁发的资质批准证书,在未取得认可的情况下,仍然有取得信任、开展认证工作的空间。对未获得认可资格的认证机构情况进行分析,一是因为不认可可以降低成本、规避监管,不打算取得认可资格;二是因为认证机构成立时间短,各方面资源有限,不具备获得认可的能力和条件。

大量未获得认可的认证机构、认证证书的存在,扰乱了认证市场,降低了认证证书含金量,损害了认证工作声誉。主要影响有如下方面:

(一)大量未获得认可的认证机构在市场上开展认证工作,不执行认证基本规范流程、不具备认证结果控制的基本能力,直接造成认证质量低劣,认证结果不可信,认证证书形式真实、实质虚假。

(二)大量未获得认可的认证机构在市场上开展认证工作,直接降低了认证机构运作成本,造成恶性低价竞争,对正常的认证市场秩序冲击极大。一些机构以元左右的认证机构卖证,认证机构不支付审核人员劳务费用,审核过程外包,认证全过程失控,导致认证乱象持续发生。

(三)对获得认可的认证机构监管方法多、监管力度重,对未获得认可的认证机构监管方法少、监管力度轻,监管不一致。使一些认证机构认为不认可比认可好,可以规避监管。

(四)在获得认可的认证机构中,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CNAS)执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策有力,监管力度大;国外认可机构正常评审流程以外,则基本没有后继监管。使一些认证机构认为国外认可比国内认可好,国外认可监管力度弱甚至不监管。一些国外认可机构在认可收费上明显低于CNAS收费水平,抢占认可市场,也成为认证机构为降低成本选择国外认可机构的重要原因。目前ANAB、IAS、JAS-ANZ的认可资格受到新机构追捧也有该方面的考量。譬如,取得加拿大标准委员会(SCC)认可资格的北京中联天润认证有限公司、北京中鼎恒昌认证有限公司在注销认证机构资质前,颁发带有SCC标识证书张,引起业内对国外认可资格及后继监管的质疑。

(五)大量未获得认可的认证机构在市场上开展认证工作,在市场推广和宣传中,故意模糊认可与不认可的区别,称这些证书都可以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查询、没有区别,甚至夸大宣传不认可方便、监管少、费用低的“优势”,误导市场。大量未获得认可的认证机构在市场上开展认证工作,极大损害了踏实经营、遵章守纪、具备能力、获得认可的认证机构的权益,损害了认证工作的声誉,损害了认证认可工作的发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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