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CE认证适用产品欧盟发布的实行CE标志的指令如下,现将适用产品、指令文号、发布日期、施行日期等列表:二、CE认证的模式目前,欧盟认可的使用CE标志的模式有如下八种:1、工厂自我控制和认证ModuleA(内部生产控制):1)用于简单的、大批量的、无危害产品,仅适用应用欧洲标准生产的厂家。2)工厂自我进行合格评审,自我声明。3)技术文件提交国家机构保存十年,在此基础上,可用评审和检查来确定产品是否符合指令,生产者甚至要提供产品的设计、生产和组装过程供检查。4)不需要声明其生产过程能始终保证产品符合要求。ModuleAb:1)厂家未按欧洲标准生产。2)测试机构对产品的特殊零部件作随机测试。2、由测试机构进行评审。ModuleB(EC型式评审):工厂送样品和技术文件到它选择的测试机构供评审,测试机构出具证书。注:仅有B不足于构成CE的使用。ModuleC(与型式[样品]一致)+B:工厂作一致性声明(与通过认证的型式一致),声明保存十年。ModuleD(生产过程质量控制)+B:本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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