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固废网讯:一、采购项目名称:扶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餐厨垃圾处理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预算金额:项目总投资约3.6亿元;项目建设资金由社会资本方筹措,其中项目资本金比例不低于30%。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五、项目基本情况:
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
2.资金来源:社会资本方筹措。
3.项目合作期:30年(含建设期1.5年)。
4.建设期:项目建设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的当日起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5.技术要求:执行《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工业厂界噪声标准》(GB)三类、《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及《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标准规范。
6.项目规模:项目总规模为吨/日机械炉排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30吨/日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并配套建设相关设施
7.运作模式:该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运作,通过公开招标择优确定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与扶沟县人民政府或政府授权单位签订《特许经营协议》,项目公司在合同期限内承担本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移交等职责;
8.项目回报机制:垃圾焚烧发电售电收入及政府支付垃圾处理服务费,本项目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最高限价68元/吨;餐厨垃圾处理服务费最高限价为元/吨。项目投产第一年的每运营月日均生活垃圾保底量为吨,第二年的每运营月日均生活垃圾保底量为吨,第三年及以后的每运营月日均生活垃圾保底量为吨;项目投产第一年的每运营月日均餐厨垃圾保底量为20吨/日,第二年的每运营月日均餐厨垃圾保底量为25吨/日、第三年及以后的每运营月日均餐厨垃圾保底量为30吨/日。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6.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加盖企业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连续月(按月缴纳或一次性缴纳不低于3个连续月均可)依法缴纳的转账凭证或缴纳证明即可);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
6.3业绩要求:
投标人具有下列业绩之一:
投标人在国内至少拥有一个投资或建设或运营的采用机械炉排炉工艺的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业绩。
业绩认定标准:以与政府方签订特许经营协议为准,需提供下列证明:
特许经营协议;
必要的股权证明材料。
业绩认定范围:投标人应为该特许经营项目的实际控制人(即投标申请人为业绩签约方或为项目公司控股股东),投标申请人的控股子公司业绩可以作为投标申请人的业绩,但需提供必要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
6.4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应提供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