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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美联合ISO质量管理体系ISO9

ISO质量体系认证的五个显著特点ISO用于证实组织具有提供满足顾客要求和适用法规要求的产品的能力,目的在于增进顾客满意度。随着商品经济的不断扩大和日益国际化,为提高产品的信誉、减少重复检验、削弱和消除贸易技术壁垒、维护生产者、经销者、用户和消费者各方权益,这个第三认证方不受产销双方经济利益支配,公证、科学,是各国对产品和企业进行质量评价和监督的通行证;作为顾客对供方质量体系审核的依据;企业有满足其订购产品技术要求的能力。

凡是通过认证的企业,在各项管理系统整合上已达到了国际标准,表明企业能持续稳定地向顾客提供预期和满意的合格产品。站在消费者的角度,公司以顾客为中心,能满足顾客需求,达到顾客满意,不诱导消费者。

质量体系认证,起源于产品质量认证中的“企业质量保证能力评定”。这种评定着重对保证质量条件进行检查,以确认该企业能否保证其申请产品能长期稳定地符合特定的产品标准。因此,不能把产品质量认证中质保能力评定与单独的质量体系认证等同起来,质量保证能力评定只是质量体系认证中的一部分。

一、质量体系认证的特点

独立的第三方质量体系认证诞生于70年代后期,它是从产品质量认证中演变出来的。ISO质量体系认证具有以下5个特点:

1.认证的对象是供方的质量体系:

质量体系认证的对象不是该企业的某一产品或服务,而是质量体系本身。当然,质量体系认证必然会涉及到该体系覆盖的产品或服务,有的企业申请包括企业各类产品或服务在内的总的质量体系的认证,有的申请只包括某个或部分产品(或服务)的质量体系认证。尽管涉及产品的范围有大有少,而认证的对象都是供方的质量体系。

2.认证的依据是质量保证标准:

进行质量体系认证,往往是供方为了对外提供质量保证的需要,故认证依据是有关质量保证模式标准。为了使质量体系认证能与国际作法达到互认接轨,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认证的机构是第三方质量体系评价机构:

要使供方质量体系认证能有公正性和可信性,认证必须由与被认证单位(供方)在经济上没有利害关系,行政上没有隶属关系的第三方机构来承担。而这个机构除必须拥有经验丰富、训练有素的人员、符合要求的资源和程序外,还必须以其优良的认证实践来赢得政府的支持和社会的信任,具有权威性和公正性。

4.认证获准的标识是注册和发给证书:

按规定程序申请认证的质量体系,当评定结果判为合格后,由认证机构对认证企业给予注册和发给证书,列入质量体系认证企业名录,并公开发布。获准认证的企业,可在宣传品、展销会和其它促销活动中使用注册标志,但不得将该标志直接用于产品或其包装上,以免与产品认证相混淆。注册标志受法律保护,不得冒用与伪造。

5.认证是企业自主行为:

产品质量认证,可分为安全认证和质量合格认证两大类,其中安全认证往往是属于强制性的认证。质量体系认证,主要是为了提高企业的质量信誉和扩大销售量,一般是企业自愿,主动地提出申请,是属于企业自主行为。但是不申请认证的企业,往往会受到市场自然形成的不信任压力或贸易壁垒的压力,而迫使企业不得不争取进入认证企业的行列,但这不是认证制度或政府法令的强制作用。

二、认证目的

1.争取重大设备制造或工程建设投标的需要

某些需方为了保证重大设备制造质量或重要工程建设质量,往往采用投标的办法来选择供应厂商,并且要求只有取得质量体系认证的厂商才可以投标,把体系认证规定为投标厂商的先决条件。企业为了具有投标资格,申请并取得质量体系认证。

2.争取签订订货合同的需求

某些需方为了能保证其所采购商品的质量,往往是在取得质量体系认证企业中选择供应厂商,企业为了适应需方的需要得到更多的订货合同,而申请并取得质量体系认证。

3.提高质量信誉,取得市场竞争胜利的需要

企业取得质量认证后,认证机构要给予注册和发给证书,同时印发体系认证企业名录,扩大影响,从而提高了认证企业的质量信誉,更好地得到顾客(用户)的信任,为企业取得市场竞争胜利打下了基础,创造了条件。

4.产品打入国际市场的需要

某些国家或地区,利用是否取得质量体系认证作为贸易壁垒,保护本国(本地区)的利益,规定某些商品未经质量体系认证不能进入本国(本地区)市场。企业为了打入这些国家或地区的市场,因而申请并取得质量体系认证。

5.促进改善管理,提高体系运行有效性

企业领导为了推动企业质量管理的改进和提高体系运行有效性,以体系认证为纽带和动力,发动员工深化质量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体系运行有效性,增强企业适应市场(顾客)要求和变化的应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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