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赣州市农业农村局、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赣州市富硒产品认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办法》的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定要把富硒这个品牌打好”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推进我市富硒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唱响赣南富硒品牌。根据《关于印发年赣州市富硒产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字〔〕5号)文件精神,我们于年3月31日印发了本《办法》。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
目前《管理办法》共有十九条,设置了总则、认证实施、监督管理、附则共四章。
第一部分:总则。规定了认证监督管理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概念和工作原则。
第二部分:认证实施。主要包括赣州市富硒产品认证的实施过程、认证机构和检测机构的管理和要求、认证实施的依据和要求、获证企业的要求。
第三部分:监督管理。对认证机构和检测机构行为进行规范,并对在认证富硒产品过程中存在不诚信的认证机构和检测机构列入企业信用档案,并禁止该机构在赣州开展认证活动。规定每年将对全市富硒产品进行监督抽检,明确了监督抽检的程序。
第四部分:附则。包括《办法》开始实施的时间和最终解释。
三、《办法》的主要特点
《办法》的出台,对照《关于印发年赣州市富硒产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字〔〕5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赣州市富硒产品认证市场,有利于赣州市富硒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办法》的实施时间
《办法》从年5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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