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要求(V1.0)附件2
本附件可作为认证机构开展HACCP体系认证的依据,规定了食品及食品相关行业的生产经营企业以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原理为基础,建立、实施、保持、改进HACCP体系的要求。本文件也适用于食品及食品相关一、旧版HACCP认证制度存在的问题:
1、HACCP认证覆盖范围无法满足食品企业的需求
根据GB/T和GB的适用范围,HACCP认证的覆盖范围仅包含食品生产和餐饮服务。未涵盖食品链其他过程。
1、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的需求;
2、下游销售端和零售商的需求;
3、出口食品企业国际贸易的需求;
4、企业加入“三同工程”的需求;
2.与管理体系认证认可准则和GFSI互认要求存在差异
ISO/IEC-1:(GB/T.1)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
ISO/TS-(GB/T)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和认证机构要求;
GFSI-版互认要求;
管理体系的认证周期;
监督审核的周期;
食品链上行业类别代码;
GFSI互认方案的新要求未及时纳入HACCP认证制度(食品安全文化、不通知审核等)。
行业的生产经营企业对其建立的HACCP体系的内部审核与自我评价。
二、认证机构应要求认证委托人提交的文件和资料:
(1)认证申请;
(2)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复印件;
(3)有关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文件和备案证明复印件(适用时);
(4)HACCP体系文件(包括HACCP手册、产品描述、工艺流程图、工艺描述;危害分析、相应的危害控制措施及其确认和验证要求等);(整合信息,增加要求)
(5)组织机构与职责说明;
(6)厂区位置图、平面图;加工车间平面图;加工生产线、季节性生产和班次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