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次、复评认证申请
必须提供下述证明材料:
a)《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申请书》一式两份;
b)组织概况调查表(附件2)
c)申请人、制造商、生产厂营业执照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
d)产品/部品注册商标证明;
e)产品/部品生产许可证(属国家规定的);
f)产品/部品标准(采用国家/行业标准,可不必提供);
g)产品/部品性能检验报告;
h)产品/部品说明书;
i)《质量手册》;
j)认证证书复印件(参见绿色建材评价标准要求);
k)受控部件/材料备案清单(附件3)一式两份
l)产品/住宅部品构造示意图/原理图及产品照片/产品铭牌(按备案清单要求);
m)受审查工厂厂区平面图(简要);
n)需要时所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
同时可提交下列资料以供参考:
a)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若已获得认证);
b)产品/部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若已获得认证);
c)实验室认可情况资料;(若有)
d)其他认证证书复印件(若已获得认证)。
二、扩大认证申请(同种产品/部品、同一制造厂)
按初次认证提交资料要求中的a)、e)、g)、h)、j)、k)、l)条执行。
三、免检申请
在本次申请的某个型号或某个已获证产品/部品型号基础上扩展的新型号的认证申请,如果其受控部件/材料与原产品型号一致,且其变更部分对产品性能无影响时,可在申报的同时提出免检申请(附件4),一式两份。
四、受控部件/材料变更申请
已获证产品型号,受控部件/材料变更时,应及时向KCPC提出变更申请(附件5),一式两份,经确认备案后,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