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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工业能效提升行动

导读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提出到年,重点工业行业能效全面提升,数据中心等重点领域能效明显提升,绿色低碳能源利用比例显著提高,节能提效工艺技术装备广泛应用,标准、服务和监管体系逐步完善,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建材等行业重点产品能效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年下降13.5%。能尽其用、效率至上成为市场主体和公众的共同理念和普遍要求,节能提效进一步成为绿色低碳的“第一能源”和降耗减碳的首要举措。

关于印发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

工信部联节〔〕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生态环境厅(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厅、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中央企业:

现将《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国务院国资委

市场监管总局

年6月23日

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

推进工业能效提升,是产业提质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降低工业领域碳排放、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途径,是培育形成绿色低碳发展新动能、促进工业经济增长的有效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工业领域能源利用效率,推动优化能源资源配置,制定本行动计划。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坚持节能优先方针,把节能提效作为最直接、最有效、最经济的降碳举措,统筹推进能效技术变革和能效管理革新,统筹提高能效监管能力和能效服务水平,统筹提升重点用能工艺设备产品效率和全链条综合能效,稳妥有序推动工业节能从局部单体节能向全流程系统节能转变,积极推进用能高效化、低碳化、绿色化,为实现工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能效基础。

(二)主要目标

到年,重点工业行业能效全面提升,数据中心等重点领域能效明显提升,绿色低碳能源利用比例显著提高,节能提效工艺技术装备广泛应用,标准、服务和监管体系逐步完善,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建材等行业重点产品能效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年下降13.5%。能尽其用、效率至上成为市场主体和公众的共同理念和普遍要求,节能提效进一步成为绿色低碳的“第一能源”和降耗减碳的首要举措。

大力提升重点行业领域能效

聚焦重点用能行业和用能领域,分业施策,分类推进,加快技术推广,强化对标达标,系统提升能效水平。

(一)推进重点行业节能提效改造升级。深入挖掘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建材等行业节能潜力,有序推进技术工艺升级,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实现行业能效稳步提升。针对机械、造纸、纺织、电子等行业主要用能环节和设备,推广一批关键共性节能提效技术装备,加快提升行业能效。鼓励企业加强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可再生能源利用、公辅设施改造等。

(二)推进重点领域能效提升绿色升级。持续开展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发布名单及典型案例,加强绿色设计、运维和能源计量审查。引导数据中心扩大绿色能源利用比例,推动老旧数据中心实施系统节能改造。支持制造企业加强绿色设计,提高网络设备等信息处理设备能效。推动低功耗芯片等产品和技术在移动通信网络中的应用,推动电源、空调等配套设施绿色化改造。到年,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PUE,指数据中心总耗电量与信息设备耗电量的比值)优于1.3。

(三)推进跨产业跨领域耦合提效协同升级。鼓励钢化联产、炼化集成、煤化电热一体化和多联产发展,推动不同行业间融合创新,实现协同节能提效。利用钢铁、焦化企业副产煤气生产高附加值化工产品,推动炼化、煤化工企业构建首尾相连、互为供需和生产装置互联互通的产业链。推动工业固体废物高值高效资源化利用,以高炉矿渣、粉煤灰等为主要原料的超细粉替代水泥混合材,减少水泥、水泥熟料消耗量。推动利用工业余热供暖,促进产城高效融合。

持续提升用能设备系统能效

围绕电机、变压器、锅炉等通用用能设备,持续开展能效提升专项行动,加大高效用能设备应用力度,开展存量用能设备节能改造。

(四)实施电机能效提升行动。鼓励电机生产企业开展性能优化、铁芯高效化、机壳轻量化等系统化创新设计,优化电机控制算法与控制性能,加快高性能电磁线、稀土永磁、高磁感低损耗冷轧硅钢片等关键材料创新升级。推行电机节能认证,推进电机高效再制造。推动使用企业开展设备能效水平和运行维护情况评估,科学细分负载特性及不同工况,加快电机更新升级。年新增高效节能电机占比达到70%以上。

(五)实施变压器能效提升行动。引导变压器关键材料生产、零部件供应、整机制造企业协同开展绿色设计,加强立体卷铁芯等结构设计与加工工艺技术创新。针对可再生能源电站、轨道交通、数据中心、船用岸电、电动汽车充电等新兴应用场景,推广应用高效节能变压器。鼓励电网企业、工业企业开展在网运行变压器全面普查,制定能效提升计划并组织实施。年新增高效节能变压器占比达到80%以上。

(六)实施锅炉能效提升行动。推动开展锅炉系统能效在线监控、在线诊断、协同优化、主辅机匹配调控等技术改造。加快推进锅炉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促进高效节能锅炉产业化。鼓励生产企业提供高效节能锅炉及配套降碳、环保等设施的设计、生产、安装、运行等一体化服务。

(七)实施用能系统能效提升行动。开展重点用能设备系统匹配性节能改造和运行控制优化。加快应用高效离心式风机、低速大转矩直驱、高速直驱、伺服驱动等技术,提高风机、泵、压缩机等电机系统效率和质量。推动高效节能炉排、配套辅机、热网泵阀、储热器、能量计量系统等高效锅炉配套系统规模化应用。加强能效标识符合性审查,禁止企业生产、销售不符合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的用能设备及其系统。

统筹提升企业园区综合能效

推动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加强全链条、全维度、全过程用能管理,协同推进大中小企业节能提效,系统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综合能效水平。

(八)强化工业能效标杆引领。全面开展对标达标,在重点用能行业遴选发布能效“领跑者”企业名单及其能效指标,通过树立标杆、宣传推广、政策激励,引导行业企业赶超能效“领跑者”。以重点行业国际先进水平、能效标杆水平为起点,合理设定更高的能效指标,引导领军型、创新型骨干企业全面采用先进前沿工艺技术装备,探索打造超级能效工厂,树立国际领先的能效标杆。到年,在重点用能行业遴选家能效“领跑者”企业,探索创建10家超级能效工厂。

(九)强化工业企业能效管理。推动重点用能企业制定实施节能计划,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设立专职能源管理岗位等。落实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定期开展能源审计、节能诊断和能效对标达标,鼓励企业按照自愿原则发布能源利用状况年度报告。组织开展能源计量审查,督促企业完善能源计量体系,按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定期开展器具检定校准等。

(十)强化大型企业能效引领作用。支持大型企业全面推行绿色制造,加快推进节能提效工艺革新和数字化、绿色化转型。鼓励通过项目合作、产业共建、搭建联盟等市场化方式,加强产业链供应链能效管理,引导能效提升。鼓励大型企业带头执行企业绿色采购指南,强化采购中的能效约束。鼓励签订节能自愿协议,实施供应链能效提升倡议,开展节能自愿声明和自我承诺等。

(十一)强化中小企业能效服务能力。引导中小企业应用节能提效技术工艺装备,加大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利用,对标创建绿色工厂。分行业领域推动完善中小企业能效合作服务机制,面向中小企业开展各类节能服务,宣传推广节能提效改造案例。鼓励中小企业专注主业、深耕细作、强化创新,在节能提效技术装备领域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

(十二)强化工业园区用能管理。引导石化化工、纺织、陶瓷等行业生产企业向园区转移,形成产业规模效应,共建共享能源等基础设施。在工业园区因地制宜推广集中供热供气、能源供应中枢等新业态,充分释放电厂、工业余热等供热能力,发展长输供热项目,有序替代管网覆盖范围内燃煤锅炉。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开展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企业和园区创建,优化电力资源配置。积极推进工业园区、大型企业内部应用新能源车辆和封闭式管道进行运输。

有序推进工业用能低碳转型

加强用能供需双向互动,统筹用好化石能源、可再生能源等不同能源品种,积极构建电、热、冷、气等多能高效互补的工业用能结构。

(十三)加快推进煤炭利用高效化、清洁化。有序推动煤炭减量替代,推进煤炭向清洁燃料、优质原料和高质材料转变。加快应用煤炭清洁高效燃烧、资源化利用等技术。按照“以气定改”原则有序推进工业燃煤天然气替代。引导企业有序开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改造,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落后工艺。

(十四)加快推进工业用能多元化、绿色化。支持具备条件的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建设工业绿色微电网,加快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高效热泵、余热余压利用、智慧能源管控等一体化系统开发运行,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鼓励通过电力市场购买绿色电力,就近大规模高比例利用可再生能源。推动智能光伏创新升级和行业特色应用,创新“光伏+”模式,推进光伏发电多元布局。

(十五)加快推进终端用能电气化、低碳化。在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建材等重点行业及其他行业加热、烘干、蒸汽供应等环节,推广电炉钢、电锅炉、电窑炉、电加热、高温热泵、大功率电热储能锅炉等替代工艺技术装备,扩大电气化终端用能设备使用比例。稳妥有序对工业生产过程中低温热源进行电气化改造。鼓励优先使用可再生能源满足电能替代项目的用电需求。到年,电能占工业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左右。

积极推动数字能效提档升级

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对工业能效提升的赋能作用,推动构建状态感知、实时分析、科学决策、精确执行的能源管控体系,加速生产方式数字化、绿色化转型。

(十六)提高数字化节能提效技术水平。推动5G、云计算、边缘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在节能提效领域的研发应用,积极构建面向能效管理的数字孪生系统。发挥5G应用产业方阵、“绽放杯”5G应用征集大赛等平台作用,深入挖掘5G赋能工业领域节能提效的典型案例和场景并加以推广。推动企业深化能源管控系统建设,通过能量流、物质流等信息采集监控、智能分析和精细管理,实现以能效为约束的多目标运行决策优化等。鼓励企业基于能源管控系统探索实施数字化碳管理,协同推进用能数据与碳排放数据的收集、分析和管理。

(十七)提高能效管理公共服务能力。结合行业、企业能效提升实际需求,加大数字化绿色化协同发展解决方案供给力度。鼓励地方发挥好现有能效管理与服务平台作用,面向工业企业和产业链上下游提供用能数据采集、跟踪与核算等服务。发挥好现有能效数据认证平台作用,提供数据认证、可信交互、能效标识认定及核验服务,有效提升能效数据的应用价值。

(十八)提高“工业互联网+能效管理”创新能力。面向重点行业领域探索“工业互联网+能效管理”典型应用场景,加快新技术新产品的测试认证,逐步完善重点行业数字能效提升全景图,打造解决方案资源库。推动重点用能设备、工序等数字化改造和上云用云。推广以工业互联网为载体、以能效管理为对象的平台化设计、智能化制造、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数字化管理等融合创新模式。

持续夯实节能提效产业基础

着力提升节能技术装备产品供给水平,大力发展节能服务,积极构建绿色增长新引擎,培育制造业绿色竞争新优势。

(十九)加大节能技术遴选推广力度。以应用为导向,遴选发布国家工业和通信业节能技术、装备和产品推荐目录以及典型应用案例,加快推广节能提效新技术装备。鼓励地方、行业协会、研究机构以及重点企业等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服务进企业”活动,实施技术交流、业务培训、标准宣贯和供需对接等。鼓励地方和行业积极探索革新性节能提效技术的精准识别、快速推广新机制。

(二十)加大节能装备产品供给力度。聚焦高效电机、高效变压器、余热余压余气利用设备等高效节能装备,打造一批节能装备生产基地,提高节能装备供给能力和质量。大力发展高效光伏、大型风电、智能电网和高效储能等新能源装备。鼓励电商平台搭建节能产品供需对接平台,推广新能源汽车、高效节能家用电器、高效照明产品及系统、绿色建筑材料等。加快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完善绿色产品认证采信机制。

(二十一)加大专业化节能服务力度。积极发挥专业化节能服务机构作用,为工业企业、园区提供节能咨询、设计、评估、监测、审计、认证等“一站式”综合能源服务,推动服务内容由单体设备、单一工序环节向整个能源系统转变。组织开展能源资源计量服务示范,利用计量手段帮助企业节能降碳。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等典型服务模式。

(二十二)加大节能新技术储备力度。加强绝缘栅双极型晶体管(IGBT)、特种非晶电机和非晶电抗器等电机核心元器件研发。开展高牌号取向硅钢片、特高压直流套管、非晶态合金、环保型绝缘油等变压器用材料创新和技术升级。加快研发高效低氮燃烧器、智能配风系统等高效清洁燃烧设备和波纹板式换热器、螺纹管式换热器等高效换热设备。加快推动能源电子产业技术进步和融合发展。积极推进新型储能技术产品在工业领域应用,探索氢能、甲醇等利用模式。

加快完善节能提效体制机制

健全完善工业节能有关政策、法规、标准,强化节能监督管理和诊断服务,夯实工业能效提升基础。

(二十三)持续加强工业节能监察。聚焦重点行业、重点设备、新型基础设施等用能领域开展工业节能监察。强化各地节能监察队伍和体制机制建设,提高常态化日常监察水平,推动监察结果纳入企业社会信用体系,提高工业节能监察效能。健全省、市、县三级节能监察体系,按要求配备专业化监察机构和人员,培育专业化第三方检验测试队伍。加大对政府部门、节能监察执法机构、重点企业等人员培训力度,通过业务培训、比赛竞赛、经验交流等方式提高专业水平。

(二十四)深入开展工业节能诊断。针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工业园区等,组织实施专项节能诊断服务,挖掘节能潜力,提出节能改造建议。分行业领域培育一批节能诊断服务市场化组织及专家团队,编制发布节能诊断服务指南和标准,提高对主要工艺环节、重点用能系统的诊断水平,完善节能诊断数据平台。鼓励各地建立节能诊断改造项目库,跟踪实施进展,强化诊断结果应用。

(二十五)健全完善工业节能标准体系。立足产业发展实际、节能提效技术革新需求,推动制修订一批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以及技术规范、运行测试、监测管理等领域节能标准,扩大节能标准覆盖范围。完善能源核算、检测、认证、评估、审计、诊断、监测与服务等配套标准。完善标准动态更新机制,不断提高能效准入门槛。鼓励企业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更加严格的企业节能标准。

(二十六)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深入挖掘存量项目节能降碳潜力,动态调整完善行业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从高定标、分类指导,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不合理用能。综合考虑产品单耗、能源产出率、产业链定位、绿色低碳水平等因素,探索建立“白名单”制度。严格落实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行业新建、扩建项目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严控磷铵、黄磷、电石等行业新增产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严禁新增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电解铝、氧化铝、煤化工产能,合理控制煤制油气产能规模,严控新增炼油产能。综合发挥能耗强度、质量、安全、环保等约束性指标作用,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保障措施

(二十七)加强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国资、市场监管等部门间加强协同,形成合力。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可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地区工作方案,有序有效抓好任务落实,协同推进节能降碳。发挥行业协会、智库、第三方机构等桥梁纽带作用,以及中央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加快工业能效提升和绿色低碳发展。

(二十八)加强政策引导。落实好能耗“双控”制度,做好能耗强度约束性指标管理,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对能耗强度降低达到国家下达的激励目标的地区,其能源消费总量在当期能耗双控考核中免予考核。统筹利用现有财政资金、政府投资基金等渠道促进工业能效提升。落实节能节水等税收优惠政策。加大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力度。整合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惩罚性电价等差别化电价政策,建立统一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

(二十九)加强金融支持。积极发展绿色金融,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为节能降碳效应显著的重点项目提供高质量的金融服务。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在工业绿色发展项目库建立节能提效专项,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拓展绿色债券市场的深度和广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发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应用。

(三十)加强宣传交流。利用全国节能宣传周等平台,深入开展多形式宣传教育,鼓励社会各方广泛开展专题交流培训等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行节能优先、效率至上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巩固拓展多双边国际合作,与有关国家、国际组织加强工业能效提升政策、技术、标准等沟通交流。鼓励节能技术装备服务企业“走出去”,开展能效合作项目,推广中国实践、技术、经验和标准,助力全球工业能效提升。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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