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第21号
市场监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产品与年商品编号对应参考表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便利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产品的进口贸易,提高监管效率,市场监管总局、海关总署编制完成《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产品与年商品编号对应参考表》(以下简称《参考表》),现予发布。有关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产品的具体描述与界定,以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发布的相关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公告为准。《参考表》中的商品编号仅供参考,办理进口报关手续时,相关产品的商品编号应以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为准。附件:
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产品与年商品编号对应参考表
市场监管总局海关总署
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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