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美不是大人的专利
现在有很多小朋友也很“臭美”
偷涂妈妈的口红
偷抹妈妈的腮红
于是
有的家长干脆就给孩子买一套
可以玩耍的“化妆品”
这些包括眼影、腮红、口红、指甲油等组成的“儿童梳妆台”玩具,在市场上十分热销。
但实际上,这类产品中很多是由玩具生产企业生产的仅供玩偶等涂饰用的玩具产品,不作为化妆品管理。
儿童将这类玩具误用为化妆品,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所以我们一定要
准确区分化妆品与玩具
化妆品与玩具是两种不同类别的产品,依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实施管理,其管理措施和要求也不相同。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施用于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为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
简单来说,施用于人体表面的产品是化妆品,应当按照化妆品的法规规定进行管理;单纯施用于玩偶等玩具的产品并非化妆品,应当按照玩具或者其他产品的法规规定进行管理。
如果一个产品符合化妆品定义,无论其单独销售或者与玩具等其他产品一并销售,该产品都属于化妆品。
在选购儿童化妆品时
一定要认准“小金盾”
儿童化妆品标签上应当标注产品全成分等,国产化妆品应当标注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特殊化妆品应当标注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进口化妆品应当有中文标签。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儿童化妆品标志——“小金盾”。
年5月1日起,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其标签必须标示“小金盾”;此前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其标签应当在年5月1日前完成标示“小金盾”。
但是,请注意
“小金盾”不是产品质量认证标志!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文称,一些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在推销产品时,将“小金盾”标志与获得国家审批、质量认证等宣传用语相挂钩,有意混淆“小金盾”标志的涵义。
就此,国家药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小金盾”不是产品质量认证标志。
化妆品包装上标注“小金盾”,仅说明这个产品属于儿童化妆品,并不代表该产品已经获得监管部门审批或者质量安全得到认证。
“小金盾”是儿童化妆品区别于成人化妆品、消毒产品、玩具等其他易混淆产品的区别性标志,非儿童化妆品不得标注这个标志。
在此提醒广大家长朋友
在选购儿童化妆品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