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8日讯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市监静处〔〕06000757号)显示,古驰(中国)贸易有限公司违反规定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及标签上标注含有“有机”、“ORGANIC”等字样且可能误导公众认为该产品为有机产品的文字表述和图案,被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3.0万元,处罚决定日期年8月7日。年5月23日、6月12日,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投诉、举报对古驰(中国)贸易有限公司开展检查。经查,当事人于年2月17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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