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结合北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求,从我区发展的实际出发,鼓励有条件的生产主体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持续提升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水平。通过标准化生产示范,辐射带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
二、补贴范围
(一)主体范围:在本市工商注册并在本区行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和监管的主体、常年从事农业生产、且在、年度通过新认证、续展、保持认证等方式,获得农业农村部所属机构“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证书的农业生产主体(证书在中国认证认可监管委员会可查询).
(二)产品范围:“菜篮子”产品(肉、蛋、菜、鱼,不含林果)及粮经产品。
三、补贴标准
对符合补贴条件的种植产品(含粮经、蔬菜、草莓、西甜瓜,不含林果类)、畜禽产品(肉、蛋)、水产品(不含观赏鱼)生产主体,按照认证产量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含转换期)元/吨,每个认证主体补贴上限万元。产量以认证证书的产量为准。
同一申报主体对同一地块进行多种认证的,不能重复享受补贴,以最高项补贴为准。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