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福建省环境污染治理设备(产品)名录征集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省生态环境厅有关工作精神,为贯彻落实国家工信部、科技部、生态环境部三部门联合制定《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年版)》的决策部署,加快先进环保装备研发和应用推广,提升我省环境污染治理设备(产品)整体水平和供给质量,为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我会决定,组织开展《福建省环境污染治理设备(产品)名录》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范围征集范围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修复、固体废物处理、噪声与振动控制、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环境污染防治专用材料和药剂、环境污染应急处理、环境污染防治设备专用零部件等9个重点领域。鼓励推荐脱硫、脱硝、细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处理及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装备,高盐工业废水、电镀废水、垃圾渗滤液等水处理技术装备,污泥高效脱处理、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农村水污染和垃圾处理、医疗废物处理等技术装备(产品)。二、征集原则遵循环保设备(产品)先进实用,符合相关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应用后污染物控制优于国家污染排放相关标准要求。鼓励获得环保产品认证、“绿色之星”等相关认证的单位积极申报。三、征集条件设备(产品)持有机构为依法注册、经营的单位,最近三年内在经济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技术知识产权清晰,不涉及产权纠纷;设备(产品)已有实际应用且稳定运行一年以上,并具有较完备的运行数据;设备(产品)符合相关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应用后污染物控制优于国家污染排放相关标准要求,或优于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特别排放限值等相关要求;具备一定的生产能力。四、材料报送1、报送资料应详尽完整;2、提供所填写的应用项目概况的详细内容,内容包括应用单位、应用厂址、应用情况简介以及现场图片。五、征集时间请各单位将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一式四份及电子版文档于年5月10日前报送我会。联系人:王少峰。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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