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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检院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37号)和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津市场监管人〔〕32号)精神,为满足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市质检院”)事业发展需要和高层次人才需求,保证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现将市质检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第一批)
市质检院面向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2名,具体招聘岗位、职责和数量详见《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招聘条件应届毕业生是指:
1.年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截止到年7月31日之前需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
2.、年毕业后离校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
3.年、年、年毕业的能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
4.文件规定明确个别群体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身份报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和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年4月18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年4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报考须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9)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流程报考人员从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下载并填写《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按岗位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发至质检院邮箱:zjyren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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