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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产品商标和认证,与区域公用品牌的

关于品牌、商标和认证的简要回顾

从年开始,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注册和地理标志认证数量迅速增长。近年来,随着区域公用品牌运动的蓬勃发展,商标的注册和地理标志认证呈现狂飙突进的现象。迄今为止,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农业部三个部门共批准了多项地理标志产品商标和产品产区认定。原工商总局批准了多项地理标志商标,原质检总局批准了多项“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原农业部批准了多项“农产品地理标志”。

中共中央一号文件,从年起,第一次引入“品牌”概念,提出“大力发展名特优新农产品,培育知名品牌。”这是历史性突破。

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创建优质农产品和食品品牌”。

年中央一号文件,“品牌”二字出现了6次之多,同时,第一次出现“地理标志”和“区域农产品公用品牌”概念。文件中提出“开展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建设一批地理标志农产品和原产地保护基地。推进区域农产品公用品牌建设,支持地方以优势企业和行业协会为依托打造区域特色品牌,引入现代要素改造提升传统名优品牌。”党和政府对品牌建设的重视,达到历史的高度。

正是这一年,农业农村部将年确定为“农业品牌推进年”。也是这一年,国务院批准,从年起,每年的5月10日为“中国品牌日”。品牌,成为农业供给侧的重要抓手,中国农业的品牌建设进入了高潮。

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大背景下,品牌仍然成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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