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获证6个月后即可以安排年审监督,每次年度监督的间隔时间不超过12个月。若发生以下情况可增加监督频次。
1、获证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用户提出严重投诉,并查实为证书持有者责任的。
2、认证中心有足够理由对获证产品与相关标准要求的符合性提出质疑时。
3、有足够信息表明生产制造商、生产厂因变更组织机构、生产条件、质量管理体系等,从而可能影响产品一致性时。
如因故不能如期进行监督审核时,工厂须向认证中心提出并经批准,否则暂停认证证书的使用。
监督内容:
获证后监督包括工厂产品质量保证能力的监督审查及获证产品的抽样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