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加强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灵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上级要求,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头盔产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4月15日上午,灵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销售电动车头盔经营户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经营单位主体资格、产品标识及进销货台账、是否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无3C认证标志的头盔等情况,共出去执法人员30余人次,检查经营单位18家,暂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市场局将以此专项行动为抓手,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进货时要认真检查商品的厂名、厂址、执行标准、产品合格证等信息,严禁销售“三无”商品,从源头杜绝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非法行为;对消费者进行普法宣传,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时要注意识别“CCC”标识,选择质量合格的头盔,保证头盔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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