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公司讯,7月29日消息,市场监管总局、应急管理部发布关于取消部分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的公告,对部分消防产品取消强制性产品认证,市场监管总局注销相关认证机构和实验室涉及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业务范围,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应当按规定注销已出具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公共场所、住宅使用的火灾报警产品、灭火器、避难逃生产品继续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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