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安徽财政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政策体系,有力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污染防治攻坚战资金保障有力
统筹资金3.4亿元支持蓝天保卫战,积极支持燃煤锅炉淘汰整治、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等蓝天保卫战专项行动。统筹资金6亿元支持碧水保卫战,支持长江、淮河、巢湖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统筹资金0.7亿元支持净土保卫战,重点支持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支持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化肥减量增效行动等。安排资金9亿元支持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支持“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计划。下达林业转移支付资金15.8亿元,支持全省创建全国首个林长制改革示范区。
二是落实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理念
支持巢湖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成功纳入全国10个试点项目范围,投资亿元支持开展修山育林、节水养田、治河清源、修复湿地、智慧监管等八类37项工程,进一步提升巢湖流域水旱灾害抗击能力,提高流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统筹安排2.5亿元,积极支持开展省级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试点,加大对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和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
三是推深做实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建立联系省内省外、覆盖重点流域和全流域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继续支持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建设,及时下达补偿资金2亿元,持续推广“新安江”经验,研究建立长江干流生态补偿机制。加快推进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启动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建设,鼓励流域上下游之间开展资金、产业、人才等多种补偿。连续七年实施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水质持续达标。每年安排1.6亿元实施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对全省个国省控水质断面实施污染赔付和生态补偿“双向补偿”。
四是健全完善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
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损害谁赔偿”,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耕地占补平衡等制度,完善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政策。积极探索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开展构建生态资产产权制度和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政府采购、市场交易、质量标准认证等制度体系研究。进一步加快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推深做实河湖长制,试点推行环境监督长制,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绿色采购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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