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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汕头等地区质量环境信息SA8000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中关于有机肥的政策如下:

(一)加强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一是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开展土壤普查试点,在滨海、东北松嫩平原、黄淮海平原和西北内陆开展盐碱地普查,主要支持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技术培训、专家指导服务、数据分析等。二是开展退化耕地和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选择部分耕地酸化、盐碱化较严重区域,试点集成推广施用土壤调理剂、绿肥还田、耕作压盐、增施有机肥等治理措施。在西南、华南等地区,因地制宜采取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等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技术,加强生产障碍耕地治理,克服农产品产地环境障碍,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继续做好补充耕地质量评价试点工作。三是开展化肥减量增效示范。继续做好肥料田间试验、施肥情况调查、肥料利用率测算等基础性工作,提高肥料配方科学性和针对性,更好指导农民科学施肥。加大施肥新产品新技术新机具集成推广力度,优化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机制,扩大推广应用面积,进一步提高覆盖率。鼓励以东北黑土区为重点,因地制宜、规范有序推广应用根瘤菌剂等微生物菌剂,为大豆油料产能提升工程提供支撑。通过施用草木灰、叶面喷施、绿肥种植、增施有机肥等替代部分化肥投入,降低农民用肥成本。

(三)推进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和保护性耕作。继续聚焦黑土地保护重点县,集中连片开展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重点推广秸秆还田与“深翻+有机肥还田”等综合技术模式,开展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标准化示范推广。坚持“稳步扩面、质量为先”,针对玉米、大豆、小麦等旱作作物,支持推广应用秸秆覆盖免(少)耕播种等关键技术,持续优化定型技术模式,稳步扩大实施面积,鼓励整乡整村整建制推进,加快高标准示范应用基地建设。

为深入贯彻落实支持实体经济和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提升广大企业对政策的知晓率和惠企政策落实的覆盖面,洛阳市认真梳理了国家、省、市出台的惠企政策,汇编整理了资金支持、资金奖励、费用减免等方面共项“真金白银”支持政策,旨在帮助企业用足用好用全政策,发挥惠企政策的最大效用,促进洛阳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建强副中心、形成增长极、重振洛阳辉煌”作出更大贡献。相关认证政策如下:

支持乡贤创办的新型经营主体开展本土品牌化建设,对新通过地理标志农产品、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三项认证的,市财政一次性分别奖励5万元、2万元、1.5万元。

企业管理体系认证。企业委托在中国境内注册、并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认证机构(可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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