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刘琪
为贯彻落实8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推动构建以标准引领、企业履责、政府监管为基础的管理体系”的重要精神,10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将金融科技产品纳入国家统一推行的认证体系(以下简称“国推认证”),以标准落地实施为手段,持续强化金融科技安全与质量管理,切实防范因技术产品质量缺陷引发的风险向金融领域传导,着力提升金融科技守正创新能力和综合治理水平。
根据公告,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3号)精神,落实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支付技术产品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国认证联〔〕91号)和《关于加强支付技术产品标准实施与安全管理的通知》(银发〔〕号)要求,更好满足金融行业发展与监管需要,市场监管总局、人民银行决定将支付技术产品认证扩展为金融科技产品认证,并确定了《金融科技产品认证目录(第一批)》,制定了《金融科技产品认证规则》。
《金融科技产品认证目录(第一批)》显示,产品种类包含客户端软件、安全芯片、安全载体、嵌入式应用软件、银行卡自动柜员机(ATM)终端、支付销售点(POS)终端、移动终端可信执行环境(TEE)、可信应用程序(TA)、条码支付受理终端(含显码设备、扫码设备)、声纹识别系统、云计算平台。
《金融科技产品认证规则》指出,适用范围为以上11个产品种类。金融科技产品认证将以“型式试验+获证后监督”作为基本认证模式。同时,文件还详细列出了认证的一系列流程、细则等。此外,金融科技产品认证还将实行统一的认证标志管理。
(编辑白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