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据农业农村部5月14日消息,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支持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指导各地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确保政策有效落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发布通知部署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
重点任务如下
(一)支持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重点支持脱贫地区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提高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强化全产业链支持措施,提升完善产业发展支撑保障和设施条件,支持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促进产业内生可持续发展。相关资金项目继续向脱贫县倾斜。
(二)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大粮食生产政策扶持力度,巩固南方双季稻面积,扩玉米、稳大豆,突出抓好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防控。紧紧抓住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强化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促进耕地地力保护与提升。保持生猪等畜禽生产平稳发展,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发展优质饲草生产,加大牛羊生产支持力度。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
(三)加强农业现代化设施装备建设。完善优化农机购置补贴,加大对粮食生产薄弱环节、丘陵山区特色农业生产急需机具以及高端、复式、智能农机产品补贴力度。推广应用北斗导航智能终端。加快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开展整县推进试点,促进解决鲜活农产品流通出村进城“最先一公里”问题。
(四)大力推动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统筹布局建设一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农业产业强镇,加快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整体提升产业链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培育高素质农民,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扶持带动小农户发展。
(五)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深化落实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切实保护耕地、草原和水生生物资源。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创新。稳定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继续实施耕地轮作休耕。扩大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开展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强化农业生态环境治理,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畜禽粪肥还田利用,发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
附件1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主要用于对农民直接补贴,以及支持农业绿色发展与技术服务、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农业产业发展等方面工作。
一、稳定实施直接补贴政策
(一)稳定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按照“总体稳定、审慎探索、精准有效”的原则,认真执行《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6号)规定。同时,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财办农〔〕11号)要求,探索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与耕地地力保护行为相挂钩的有效机制,加大耕地使用情况的核实力度,做到享受补贴农民的耕地不撂荒、地力不下降,切实推动“藏粮于地”战略部署,遏制耕地“非农化”。加快消化补贴结转资金,以前年度结转资金要与当年预算资金统筹使用。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手段,推进农户基础身份信息、土地确权数据等信息共享,减轻基层工作负担,提升补贴发放的规范性、精准性和时效性。切实加强补贴资金监管,严防“跑冒滴漏”,对骗取、贪污、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启动实施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8号)的部署要求,创新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持续提升政策实施的精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一是突出稳产保供和自主创新。优先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丘陵山区特色农业生产以及支持农业绿色发展和数字化发展所需机具的补贴需要。深化北斗系统在农业系统中的推广应用,将育秧、烘干、标准化猪舍、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成套设施装备纳入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范围。二是科学测算确定补贴额。将粮食生产薄弱环节、丘陵山区特色农业生产急需的机具以及高端、复式、智能农机产品的补贴额测算比例提高至35%。降低轮式拖拉机等区域内保有量明显过多以及技术相对落后的补贴机具品目或档次补贴额,确保到年将其补贴额测算比例降低至15%及以下,并将部分低价值机具退出补贴范围。各地在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外,统筹地方财政资金用于叠加补贴的,要科学测算补贴标准,防止补贴额过高引发过量购买,影响政策普惠公平。不得使用其他中央财政资金用于农机购置累加补贴。三是着力提升服务效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全面推行限时办理,将补贴申请受理与核验、补贴资金兑付的工作时限分别压缩至15个工作日以内。充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