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7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应急管理部发布了《关于取消部分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的公告》(年第36号)。对共计十三类消防产品取消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其中就包含建筑耐火构件,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防火门窗。
具体涉及品类如下表:
一、3C标志将不能继续使用
已经从强制性认证目录移除的产品,不再属于强制认证产品,不能继续使用3C认证标志和认证证书,否则会违反《强制性认证管理规定》和《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消防产品身份信息标志仍继续使用,根据《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消防产品生产单位应使用消防产品身份信息管理系统专用物品并按照6.1.2的规定录入消防产品身份信息,并及时将消防产品身份信息上传至消防产品身份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标志应粘贴在产品的明显位置,应保持标志平整、完好,防止损坏和丢失。
三、作为生产企业应尽早办理自愿性产品认证,以便在市场竞争中取得领先的地位。
自愿性产品认证的基本模式为:型式试验+企业质量保证能力检查+产品一致性检查+获证后监督。
四、作为认证检测机构,不再只是做好认证检验就行,还必须对出具的证书报告承当法律责任。
消防产品认证不再只是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一家,比如国家消防产品研究中心已经可以办理自愿性认证,或陆续会有更多的认证检验机构出现。
市场监管部门和消防部门将对生产、和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实施更加严格的监督,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将依法查处并纳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